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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0:44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平市政府办《关于做好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本报告总结了南平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在南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p.gov.cn)及南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zrzyj.np.gov.cn/)对社会公开,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武夷新区广场西路79号2号楼,电话:0599-8618852,传真:0599-8618773,邮编:354200,电子邮箱:npzrzy@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紧贴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积极宣传自然资源的新成效和新经验,发布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政策,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细化主动公开范围,主动发布规划成果、保障项目需求、严格资源保护、服务群众民生等领域的信息,回应民众诉求,优化服务水平,提升部门形象。今年以来,累计向市委办、市政府办报送工作信息39条,省级以上党媒官媒(含新媒体平台)发表各类宣传报道111;自然资源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23篇,“中国南平”网公开信息70条;“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20条共计561条“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主动更新、公开各类信息154条;同时根据《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双公示”和信用承诺相关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南平)”生成105条公示信息供大众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件、办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安排专门人员认真办理,工作人员至少每2日登录公开网站后台系统,及时查收群众通过网上、邮寄等方式申请的公开事项,并按照有关答复时限要求予以答复,依法依规满足群众信息需要。今年我局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28份,主要申请事项为土地报批、用地预审、土地类型、城乡规划等方面的情况。申请信息可以公开的,按照申请人预留的提供方式,及时向申请人提供信息;申请信息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申请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负责公开的机关名称、联系方式。

(三)及时发布公开信息

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在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信息经办人员定期检查公布的信息变动情况,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替换,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办理。每季度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版、纸质版分别报送市档案馆、图书馆,以方便广大社会公众进行查阅。

(四)稳步推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等网络平台作用,将其作为我局对外开展工作、展示形象、沟通交流的窗口,最大限度的整合规划、土地、审批、矿产、地灾及不动产等服务信息资源。

一是打造“一图一故事”宣传平台,积极展示基层一线自然资源工作故事;结合“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出了“珍惜自然资源,守护绿色南平”第32个全国土地日主题绘画比赛,专题推介优秀绘画作品;制作了2022年南平市武夷新区拟出让地块全景展示系统,实现拟出让地块一站式选购。二是35个审批事项法规依据、申请方式、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信息,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办理结果通过南平市政务信息汇聚平台、电子证照库系统共享至市、县平台,供公众和其他部门查询。三是全面推广“线下异地办理、线上全程网办”模式。创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新模式,搭建支持全市统一受理的云平台,利用信息共享、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技术手段,推出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不动产登记“全域通办”服务举措。全年外网办件量20187件,市内通办9件,跨省通办1件。

(五)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科学、文明、健康管理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与政务新媒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由信息来源科室(事业)和办公室负责人初步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办人员具体实施,坚持分级分类审核、“一事一审”、“先审后发”,确保在不同平台发布的信息保持一致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9.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1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1

0

0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1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继续坚持查管结合、查改结合、查教结合,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政务新媒体工作的规范性和长效性。针对网站互动内容少,公开内容不尽全面等问题,将进一步整改做到:一是丰富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板块栏目,不断丰富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围绕与群众利益相关、关注程度高的重点领域,尤其涉及一些服务性便民工作信息(例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性信息、城乡区域项目规划等)及时细化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二是完善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规划计划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增加发布信息量,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增强服务意识,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1日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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