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关于印发《南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 基准意见(暂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4-03-20~2024-03-27 状态:征集结束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促进公平、公正、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经研究同意,拟制定本裁量基准,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7日。公示期间,市民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书面向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人:袁先生,电话:0599-8618527;通讯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南林核心区商务写字楼2号楼4层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印发《南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的通知

    附件;南平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意见(暂行)(征求意见稿)

征集结果为:0条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2024年6月11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闽自然资规〔2024〕1号),因与上行政策文件有冲突,征求意见文件已作废,裁量基准以省厅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