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我市乡村产业用地制约,激活农村土地要素,保障相关主体合法权益,我局负责起草了《南平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入市实施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入市实施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现就《入市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止。
二、《入市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件:发送至 npkfly@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 “《南平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邮寄信件:邮寄至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利用科,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广场西路79号南林商务楼2号楼4层,邮编:354200,信封上请注明“《南平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电话反馈:拨打联系电话 0599-8605013,联系人:张女士,接受咨询和意见反馈。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26日

闽公网安备:35070202100142号